職稱評審屬地原則如何分級管理?
時間:2019-09-12 21:54:14 點擊量:
《省職稱評審工作實施辦法》(皖人社發〔2018〕5號)
第五條:職稱評審按屬地原則實行分級管理。管理權限分別是:
(一)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高級職稱評審工作。(二)省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授權組建中、初級評委會的省直部門及省直屬企事業單位,負責管理所轄范圍內中、初級職稱評審工作。(三)縣(市、區)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所轄范圍內初級職稱評審工作。
第十三條: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查確認后,按下列規定提交相應評委會組建單位,并由提交單位出具申請委托評審函。
(一)申報評審高級職稱,市屬及以下單位的,由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;省直單位的,由省直主管部門提交;
(二)申報評審中級職稱,縣(市、區)屬及以下單位的,由縣(市、區)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;市直單位的,由市直主管部門提交;省直單位的,由省直主管部門提交;
(三)申報評審初級職稱,縣(市、區)屬及以下單位的,由其主管部門提交;市屬及其以上單位,由申報人所在單位提交;
(四)無主管部門的各類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及新興業態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,按屬地原則,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;人事檔案放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才服務機構代理的,由代理機構提交。